喀沙和卓
参见“喀申和卓”(2206页)。
参见“喀申和卓”(2206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少爷”。原西藏地方政府时,※噶伦或大贵族子弟的衔位。他们一出生就有四品官的位置,到13岁时,头上便可梳髻,带金质※格乌(佛盒)。西藏地方政府一切职务先由其挑选,他们在任政府职务时,虽
见“交钞”(875页)。
哈萨克等游牧民族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又译为阿乌尔、阿吾尔。指若干牧户组成的游牧群,后引申为“村庄”。既是氏族部落最基层组织,又是生产单位。与蒙古、柯尔克孜等族阿寅勒相似。一般由七八户至十几户牧民组成。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蒙古国大将。又译阿儿孩合撒剌(里),或只称阿里海、哈撒儿。札剌儿氏。薛扯朵抹黑子。约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随父归依铁木真(成吉思汗),共戴铁木真为蒙古部汗,受命掌征讨巡警之事。“十三翼之战”中,
见“额克卫”(2531页)。
书名。全称《青史佛教教法源流》。通称为《青史》。藏族学者桂译师※熏努贝(1392—1481,一译廓诺·迅鲁伯)著。明成化十二年,(1476)成书。成化十七年(1481)在熏努贝去世当年,由大译师索南绛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1865清代新疆伊犁维吾尔族伯克。一称迈孜木汗。吐鲁番札萨克公品级鄂罗木咱卜曾孙。初袭台吉。清咸丰八年(1858),任宁远城(今伊宁)伊什罕伯克。因运送军粮有功,赏戴花翎,不久擢阿奇木伯克。同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