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卓哩克图族溃奔青海,康熙四十三年(1704)乞还牧喀尔喀,诏许之,授一等台吉。五十三年通谟克嗣,兼授札萨克。雍正二年(1724)以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卓哩克图族溃奔青海,康熙四十三年(1704)乞还牧喀尔喀,诏许之,授一等台吉。五十三年通谟克嗣,兼授札萨克。雍正二年(1724)以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世袭罔替。
藏语音译,意为“近处的珞巴”。※丁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接近藏区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与藏族直接交往,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如墨脱县的※米新巴、※米古巴,米林县南边的※博嘎尔、※德根,隆子县内的※纳
元代勋戚、朝臣及近侍等赴内庭大宴时所着特制衣冠。又作百官质孙服。均为皇帝所赐。冬夏之服不同。冬有9等,夏有14等,其制如一,盛饰珠翠金宝,穷极华丽。参见“质孙宴”(1467页)。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1658清初将领。满族。辉和氏。又作叶克舒。世居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泰松阿子。后金初年,归附太祖努尔哈赤,任牛录额真,隶正红旗满洲。天命六年(1621),随努尔哈赤攻夺辽
清光绪朝在台湾设置的负责抚垦事务机构。光绪十二年(1886),台湾巡抚刘铭传为加速台湾的开发与建设及进一步招抚居于内山的高山族,促进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加强台湾海防而奏请设置。由巡抚兼任总局大臣,以在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
?—1770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四子。乾隆举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副都统、侍郎授湖北巡抚,旋调湖南。三十二年,调云南巡抚。任内至普洱(今云南普洱县)办理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