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布尊丹巴一世传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见“竹里河卫”(789页)。
见“速哈儿卫”(1841页)。
蒙古族古代刑罚。蒙古族自古崇九,把九看作众多而神圣的数字,牲畜又是赖以生存之源,故以科罚九头牲畜作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计量单位。依罪行之轻重,罚以九或九的数倍牲畜,无畜可罚者,以身充奴。初在民间以习惯
金将领。亦称张晖,字仲明。女真族。赤盏氏。其先世附于辽,居张皇堡,故以张为氏。有志略。辽季,以战功,官礼宾副使,领来、隰、迁、润四州屯兵。金太祖天辅六年(1122)降金,仍领其众。从完颜隰母定兴中府义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强(本名阿鲁)受封。太祖子完颜习泥烈亦封纪王,受封时间不详。
清代满族女诗人。字湘华。克勤纳平郡王曾孙女,兄景麟为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著有《佩兰轩绣余草》。
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见“耶律吼”(1301页)。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