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里克
即“哈尔哈里克”(1642页)。
即“哈尔哈里克”(1642页)。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
?—1516罕东部首领。都指挥使※班麻思结孙。明成化(1465—1487)中,所部滋盛。以吐鲁番侵据哈密,恐为所逼,欲自立一卫,奏请如罕东、赤斤例,立卫赐印,明廷允之,于沙州故城置罕东左卫,令其为都指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
《沃沮传》载其为北沃沮的别称。近世研究者认为,“置”可能为《三国志·毋丘俭传》中买沟之“买”字误书, “沟娄”为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娄,即买城,为北沃沮之首城,非北沃沮的总称,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北
壮族民间故事。流传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内容叙述壮族侬智高起义失败后,壮族地区被封建王朝残酷镇压与剥削的惨状,并述有一老人曾在一山洞看见一面“天鼓”,旁有一白发老人云:此鼓乃“侬天子”(即侬智高)
见“扎也”(190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越人。秦时为监郡,故多称史监郡。秦始皇为巩固对岭南的统一,发兵50万伐百越,受命开凿运河,沟通湘、漓二水,转运粮饷。河长60余里,流经地势比降度大,故在沿河置陡门26座,舟入陡门,顺次启闭,通过改变水
见“树敦城”(15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