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栋
清代湖南桑植土官。土家族。桑植(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宣慰使向长庚子。杀兄向国柱,夺宣慰使职。为人残虐,与容美(今湖北鹤峰县)、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茅冈(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诸土司相仇杀,民不堪命。雍正四年(1726),被土经历唐宗圣、弟向国柄告发。次年,追缴印篆,改土归流,被安置于河南。七年(1729),以其地置桑植县。
清代湖南桑植土官。土家族。桑植(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宣慰使向长庚子。杀兄向国柱,夺宣慰使职。为人残虐,与容美(今湖北鹤峰县)、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茅冈(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诸土司相仇杀,民不堪命。雍正四年(1726),被土经历唐宗圣、弟向国柄告发。次年,追缴印篆,改土归流,被安置于河南。七年(1729),以其地置桑植县。
即“从太山”(321页)。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沙陀首领,也称沙陀都督。※李克用族父。唐僖宗广明元年(880)六月,当李克用与唐军对阵时,与李克用属下大将高文集等降于唐蔚朔节度使李琢,为沙陀都督,屯兴唐军(今山西朔县东北马邑)。中和元年(881),
885—926五代后唐皇帝。923—926年在位。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长子。生于晋阳宫,小名亚子或亚次。晓音律,习《春秋》,通大义,善骑射。乾宁二年(895),随父讨邠州王行
418—446北魏关中人民起义首领。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人,一说北地(治今陕西富平东北)人。族属卢水胡。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445)九月,于杏城起兵反魏,拥众10余万。杀长安镇副将拓跋纥,攻新平,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1762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人,济勒莫特氏。初历任二等侍卫、头等侍卫。乾隆九年(1744),授绥远城副都统。十年,调右卫副都统。十五年(1750),受命办理青海事务。十八年(1753),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前473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阖闾之子。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父卒,继位。为报越国杀父之仇,日夜练兵,强化军事力量。二十六年(前494),兴兵伐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大败越军,困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