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神武王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又译乌露。哈语“氏族”之意。由13至15个※阿塔(包含若干七辈以下※阿吾勒)组成。其成员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以该氏族祖先名字称之。有自己的游牧地、共同墓地。内部不准通婚,同一乌鲁的人
见“曷术部”(1625页)。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见“拓跋云”(1354页)。
1216—1263蒙古国大臣。又译马月忽乃、马月忽难。汪古部人。字正卿。曾祖帖木尔越哥仕金为马步军指挥使,官名有马,遂以马为姓。信奉也里可温教(即聂思脱里派基督教),月合乃为教名。原籍净州天山,父时迁
?—1798清朝将领。云南阿迷州(今开远)人。回族。乾隆十年(1745)中武进士。二十年至三十五年间1755—1770,由贵州守备、都司、游击升至四川越嶲营参将。三十六年(1771),参预平定大小金川
?—1800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巴鲁特氏。由兰翎侍卫累攉湖北郧阳参将。随军镇压镇筆苗族起义,升副将。嘉庆三年(1798),署宜昌镇总兵。随军镇压白莲教张汉潮于山中,以事受嘉奖。五年(1800),授
698—748唐代南诏第四世王。又作魁乐觉、蒙归义。乌蛮,姓蒙氏。※盛逻皮之子。开元十六年(728),父卒,继王位。初仅为蒙舍诏(南诏)一诏之主,后赂通剑南节度使王昱,获唐支持,于开元十八至二十五年(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1595—1665清初将领。又作吴拜。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武理堪长子。父死,袭管佐领事。年16随军略明抚顺,后以勇授侍卫。后金天命四年(1619),从征叶赫,负重伤力战不退。六年,破明军于南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