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唐代对分布在牂柯东部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其首领谢氏而得名。其先世乃西汉末年牂柯郡大姓之一。西晋时谢氏官为牂柯太守,后成一方之长。所统东部居民称东谢,分布在今贵州三都、台江、榕江和贵阳一带。唐贞观三年(6
见“刘知远”(863页)。
即“乞伏乾归”(125页)。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1122—1193南宋时吐蕃高僧。又称祥卓维衮布仁波切,通称祥仁波切,生于吉雪擦哇楚(即拉藏河上游)。父多吉森巴为持咒者,母名芒吉。初名达玛。7岁由母及长兄教读写。12岁时往康地学法。24岁随诸阿阇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和正统后所设亦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即“烘和图池”(1927页)。
(1768或1791—1797) 清嘉庆年间南笼起义首领。小名阿成,又名韦德明,绰号七绺须。贵州南笼府(府治今贵州安龙)当丈寨人。布依族。出身贫寒,务农为业,喜习拳棒,颇精医道,平素好交游,并助人为乐
见“术不姑”(490页)。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