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都儿
见“失都儿”(590页)。
见“失都儿”(590页)。
辽宁凤城县满族人民的抗捐税斗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奉天官府派税吏到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市)等地丈量山荒地,征收苛重的山荒税,定百亩征交税银50两。农民无力支付,满族人伊品三、鲍化南、朗振
即“匈奴青铜饰牌”(857页)。
?—1652清朝将领。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固山额真※武纳格子。初任牛录额真。崇德三年(1638)正月,擢户部承政。七月,改右参政。四年,随皇太极征明,围松山,闻明军自锦州赴援,放弃攻城,论罪。
见“古弼”(439页)。
1168—1251蒙古国大臣。又译称海。克烈氏。有勇略,善骑射。原事克烈部王罕。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与蒙古部分裂后,投效铁木真(成吉思汗),任扯儿必(侍从官),为班朱尼河饮水誓盟诸将之一,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哈尼族他称。清康熙《蒙自县志》卷一“图考”:“县治河泥里远在江外。”河泥里为该县所辖13个编里之一,当地所谓江外即礼社江之西,哀牢山东麓今元阳县境。“河泥”即“和泥”(哈尼),河泥里以所居“河泥人”而
即“大对卢”(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