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农司
见“大司农司”(92页)。
见“大司农司”(92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乡中,曰“乡荐”。
1760—1816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称脣征阿齐图诺门罕和锡德林活佛。藏族。出生于理塘。为热振寺呼图克图二世(一作八世)。乾隆三十五年(1770),赏诺门罕名号和印信。主持改修热振寺,经章嘉呼图克图奏
北辽德妃萧普贤女年号。1122年,凡一年。
见“石汗那”(450页)。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
见“移剌粘古”(2068页)。
即“大辽水”(81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
见“纳若”(1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