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王城赴日本的通道。为渤海五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包括陆路、水路两段,陆路因王城迁徙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从“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出发,经和龙、延吉进至珲春县境;后期从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
见“潢河”(2464页)。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清前期驻防八旗最高统帅(即将军)所直接统辖的绿营官兵。绿营军制:督抚管属的绿营兵称标,副将所属者称协。标者,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所统领的,依序称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河标、漕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赫哲族婚仪习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一带。过去赫哲族结婚,有的将新娘接回后,即进夫家拜天地成婚;同江县一带则新娘被接来后,不马上进夫家,而与陪伴来的兄嫂弟妹等被安置在另一家暂住。当日晚,新郎及其亲友
?—1828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斡郎氏。隶齐齐哈尔正蓝旗。嘉庆四年(1799),以骁骑校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旋升协领。十八年(1813),加副都统衔。二十五年(1820),授宁夏副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