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县畲、汉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斗争事件。1933年11月,共产党员施森等人在该县畲、汉杂居的青皎等47个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五抗”斗争。宣布成立革命指挥部,组织了13个“红带队”,畲族有1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渤海王国置。为率宾府依郭州。治所故址在双城子(前苏联沿海州乌苏里斯克);或说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旧有说在鸭绿江支流佟家江(今浑江)流域。辽灭渤海后废,其民疑在辽世宗时被迁至今辽宁北镇县一带,改置
波斯语音译。又译为“阿衡”、“阿洪”、“阿浑”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于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为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常有教长、宗教首领、掌教之意。一般主持清真寺
即“艋舺”(2457页)。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见“噶桑图登意希达吉”(2505页)。
发现于新疆昭苏县小洪那海草原,故名。通高230厘米,头部宽35厘米,身宽50厘米。花岗岩质。面东而立,双手置胸前,右手似执碗、杯之类器物,著冠辫发,发辫多至十根,长垂至腰。前胸到腿刻有古民族文字,刻工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