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之制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见“耶律只没”(1308页)。
①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良年号。946—951,凡6年。 ②元英宗硕德八剌年号。1321—1323年,凡3年。
①维吾尔语音译。意为“腰站”,指设于驿路两大站之间的小站。以供过往商民饮水与休息之用。汉民讹呼为“阑干儿”。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西域水道记》。位于古里峡(古尔恰)西120里,鄂什(奥希)东80里。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十月,女真首领也加哈等来朝,于其地置卫,以也加哈为指挥佥事、歹羊哈等为千百户、镇抚。在今内蒙古阿荣旗阿伦河流域。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阿史那元庆长子,※阿史那献之兄。唐长寿元年(692),其父为来俊臣诬害,兄阿史那献流配崖州,自投吐蕃。次年,依吐蕃自立为汗,并联兵攻唐。延载元年(694)二月,与
古城名。又作蔓头城。因山得名。故址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附近。地当古时通往新疆、西藏的要道。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高凉王拓跋那讨吐谷浑,军次此城,吐谷浑王慕利延率部西渡流沙,西入于阗。隋大业五年(6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
见“萧温”(1991页)。
参见“庞特勤”(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