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即“忙兀”,为复数。见“忙兀”(880页)。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
1743—179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绍文第四子。缅军入侵车里,兄宣慰使※刀维屏携家出逃,被挟同行,后回归,因曾有投河守节之举,且知奉法畏罪,获从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其先人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土著。所部宋代称“沙马部”,或作“沙麻部”、“沙骂部”。元、明以来,迭为雄长,清初首领绝嗣,由贵州水西彝族安邦彦后裔入赘继承,又称沙马安家。康熙四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地方。在拉卜楞寺从贡塘·嘉贝样剃度出家。入经院学习理法,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曾与科采·措杜活佛进行《悟慧论》的磋朗会辩,成为著名辩经者。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
明代藏区部落名。又作阿着簇。属洮州卫(治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九年(1483),族人札卜节来朝,贡马、驼及佛像、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有差。后,其首领及族人与明廷保持经济、政治联系。弘治二年(14
?—1399明代蒙古可汗额勒伯克的大臣。亦译浩海太尉、郭海太尉。瓦剌绰罗斯(后改称准噶尔)部领主。为人奸诈,阿谀奉承可汗,乱其内政。明建文元年(1399),为谋取蒙古丞相职位,管辖瓦剌诸部,怂恿额勒伯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拉族人※韩大用受封为土千户,驻崖曼,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下六工,故名,又以“马姓十居其九”,亦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主要管理撒拉“五
白族的自称,参见“白族”(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