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增多杰
见“达延汗”(726页)。
见“达延汗”(726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西州(治所在高昌)改置,隶安西都护府管辖。玄宗天宝元年(742),改称交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为西州,下辖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5
土族地区名胜。位于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十字街心。始建于明天启四年(1624),飞檐斗拱,共三层,高约4—5丈,4根粗大内顶天柱和12根外柱分三层支撑整个楼亭,高大雄伟,雕刻精致,绘画优美,光彩夺目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族地方官。又名小播五。贵州都江厅(今三都东南)人。苗族。曾参加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后降清,并助清军镇压都江、古州(今榕江)等地苗族起义军。光绪年间(1875—1908),累官至古州镇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为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至室韦族境所经之水。两唐书《室韦传》作啜河,并言其俗称燕支河,室韦塞曷支部居该河之南。旧说啜水为流经今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之霍林河(一作呼林河、霍
?—576南北朝时期西突厥可汗。又作瑟帝米、伊室点密、常瑟波罗斯。阿史那氏。伊利可汗※阿史那土门弟。初统10大首领,兵10万,征西域。北周保定二年(562),攻哒,约天和二年(567)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无息借贷的称谓。通常是“借一还一”,带有互助性质。后来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受到邻近傣、汉等民族的影响,债利已有一定发展,但到解放前夕,小额的无息借贷仍较普遍。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解放前我国南方不少少数民族以某种符号为标志圈占土地的一种方式。如云南的独龙、怒、佤、傈僳等民族过去每个氏族、家族或村寨都有自己所属的山林和荒地,凡本氏族、家庭或村社成员,均可根据各自需要,单独一户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