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兰奚
见“孛兰奚”(990页)。
见“孛兰奚”(990页)。
古族名。又作翟戎。为北狄一支。原居山西、陕西间,后随周族西迁至渭水流域。秦缪公时列入※“西戎八国”,服于秦。与绵诸、绲戎、䝠戎居陇以西。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缪公之迹,兵临渭首,灭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即“逻盛”(2062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
蒙古族特有民间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或“朝儿”。因琴杆顶端饰以雕刻精细的马头,故名。一说前身为“奚琴”,来源于东胡系的“奚”(库莫奚)。相传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在蒙古地区已有所流传。蒙古民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村寨头人办事的人。与※“承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均有一名,由寨子推荐比较精干者担当,但须得到部落头人※“洪布”(土官)的认可。主要
书名。清人物碑传资料汇编。缪荃孙(1844—1919,江苏江阴人)编。86卷。光绪七年(1881)始编,宣统二年(1910)书竣。凡征引357家清人著述和16种志书,收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满汉历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西州交河郡下属五县之一。贞观十四年(640)置。原为高昌县,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县治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