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见“图们江”(1435页)。
唐时南诏行政中枢的总称。因共设九个衙署,故名。“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其名称为:幕爽,管军兵;琮爽,管户籍;慈爽,管礼仪;罚爽,管刑法;劝爽,管人事、职官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
蒙古国大将。又译主儿扯歹、术彻台、拙赤賛等。原为兀鲁兀部首领,依服札只剌部札木合。※“十三翼之战”后,因不满札木合的残暴,率众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随从统一蒙古各部。智勇善骑射,深受器重,“每遇战阵
怒语音译,意为“官贡”。参见“怒管”(1775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
州名,西魏置,隋废。唐武德三年(619)改甘州。治所在今甘肃省张掖市。唐永泰二年(766)及大中(847—859)中曾分别为吐蕃、回鹘所据。宋初入于西夏,改镇夷郡,又置宣化府,为西夏甘州监军司驻地。元
?—185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厚庵。曾任游击、参将、副将等。道光十五年(1835),任台湾镇总兵。十八年(1838),镇压嘉义县沈和起义,赐花翎,加提督衔。二十一年(1841),英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