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食官令

食官令

官名。① “太子食官令”的简称。②皇后属官,西汉置。属官有丞一员,主管后宫饮食。初隶詹事,成帝鸿嘉三年(前18)省詹事后改隶大长秋。东汉罢。金朝置为太后两宫属官,秩正八品。③东汉太常属官,每先帝陵置一员,秩六百石,掌望晦时节祭祀。


官名,西汉置。1、属詹事,掌中宫饮食,有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

2、太子食官令的省称。

3、东汉太常属官,掌宗庙祭祀。《后汉书·百官二·太常》:“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时节祭祀。”

猜你喜欢

  • 勃极烈

    官名。金朝置。原义为大部长。金初,设谙班、国论忽鲁、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成为贵族尊官。熙宗时推行汉法,改革官制,勃极烈官制废。官号。凡是官长都称勃极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义为“管理众人”。金

  • 小蕃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佐蕃部中大夫、小蕃部下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蕃部次官。宣帝即位,复

  • 地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司法院。分设于各省,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委员七至九人,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其余员额从省

  • 巴克玛塔尔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果园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秩六品。

  • 大主

    天子的姑称大主。《史记·封禅书》:“自大主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注:“徐广曰:大主,武帝姑。”

  • 京都各省巡察使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督察京内外军政。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分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其职掌似为派赴京内外督察军政诸务。

  • 宗正丞

    官名。秦、西汉为宗正副贰,秩千石,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参与审判宗室诏狱,由宗室充任。平帝元始四年(后4)改宗正为宗伯后罢。东汉复置,秩比千石。魏、晋、南朝沿置,或以他姓暂代。魏、晋、宋七品,梁四班,

  • 三等参赞

    官名。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五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 丹杨尹

    官名。东晋元帝太兴元年 (318)改丹杨内史置。为京城所在郡府长官。掌京城行政诸务并诏狱,一度掌少府职事,地位颇重要。亦称“京尹”。《晋书·温峤传》言其“辇毂喉舌,宜得文武兼能”。秩中二千石。南朝沿置

  • 明节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武猛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