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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官名。汉译为“通政使”。
满语官名。汉译为“通政使”。
科举考试中对乡、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
(1)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清末举办地方自治,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设总董一人,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陪各一名,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董事一至三名,由议事会选举,呈
官名。宋朝设此官,“敕令所提举”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简称。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其长官为“敕令所提举”,此官由宰相兼任;同提举,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军,权势颇重。东安王司马繇以侍中兼此,并领右卫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等。其假节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阿速军士。置营于潮河川(古北口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围宿把门千户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京试的一种,规定每年在北王生日举行。北王出生在六月,故定北试的日期为六月二十日。天京事变后停废。参见“京试”。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华文阁是藏书阁,内藏孝宗御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具体职守,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
卫生部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见“海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