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常寺置,其下又设副礼直官,掌有关细务。流外官名,宋置于太常礼院,掌礼仪之事。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扣发官员俸饷,以年月为差,分为七等: 即罚俸一月、二月、三月、六月、九月、一年、二年等。因公罪罚俸,准以其记录,加级相抵销; 私罪罚俸,皆为实罚,不准抵销。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官名。晋朝所置监伺诸侯王国之御史。《晋书·阎缵传》: “今监国御史直副皆当三族。”
官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员二人。三年,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增置二人以佐之。绍圣元年(1094)罢,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南宋改称户部干
官署名。明清两代在鸿胪寺设主簿厅,是主簿的办事机构。主簿掌章奏与文书往来。清制,主簿厅所属有档房、启疏科、俸粮科。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西部地区诸冶, 领晋阳冶、 泉部、 大、 原仇四局丞。 隶太府寺。隋并入掌冶署。
县的等级之一。金置,为七等县的第四等,次于剧,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参见“剧”。
官名。西晋武帝置,亦称“护南蛮校尉”。治襄阳。四品。东晋初省,后复置,改治江陵。十六国后赵、前燕、后燕亦置。南朝宋四品。宋孝武帝孝建(454—456)省,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复置,建元三年省。海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