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地
采地,即官员的封地,也称食邑或封邑。《汉书·王莽传上》:“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注:“师古曰:采,官也,以官受地,故谓之采。”
采地,即官员的封地,也称食邑或封邑。《汉书·王莽传上》:“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注:“师古曰:采,官也,以官受地,故谓之采。”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州学官名。南朝齐梁置,为文学从事的异称。见“文学从事”。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常寺置,其下又设副礼直官,掌有关细务。流外官名,宋置于太常礼院,掌礼仪之事。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
官名。东汉置。《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后29〕)诏加统宣德将军。”三国魏沿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五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帅军征伐。《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统等各遣使随窦融长史
官名。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一人,正七品,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筹议舰队、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改良,核定战前之规则,承办海疆戒严、解严等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璧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秩等级。西汉多为县令一级官吏,授予铜印黑绶。成帝阳朔二年(前23)废。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南朝陈制,五品之皇弟皇子府谘议参军、嗣王府、庶子府庶姓公府长史、司马、并八百石。官俸等级名,西汉多为县令级的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见“全国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