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署,为审官院副长官,从四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见《金史·百官一·审官院》。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官名。见“军司马中大夫”。
官名。东汉长乐宫宦官。《后汉书·宦官列传·曹节传》: “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官名,汉置,掌监长乐宫太后膳食,宦者。《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
官名。掌以茅草等植物编织器具。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盖谓作萑苇之器”。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仁宗延祐六年(1319)六月,由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统汉军万名,隶东宫詹事院下。置卫率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置营于武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七年三月,
官名。辽朝置。牛群司佐吏。
周朝称官吏之长。《尚书·周书·康诰》:“惟厥正人。”孔安国传: “正官之人。”孔颖达疏: “正官之人,若《周官》三百六十职。正,官之首。”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夏侯审等六人及第。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