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末置,东魏,北齐沿置。掌管恒、云、燕、朔、显、蔚六州的军政事务。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故此职地位很重要。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537) 罢,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六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六品。
清朝太监官职之一。以八品“侍监”充,亦有无品级者。坤宁宫、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御茶房、苍震门、遵义门、寿康宫、御花园、太庙、慈宁宫、祭神房、寿皇殿、瀛台、画舫斋、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营造司等处均设
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秩从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上,称司赞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晋置。统兵,职掌同将军,位低于同号将军。参见“护军”。
① 官名。春秋时秦国置,掌握军政。大权,相当其他各国的卿。《左传》襄公十一年:“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② 爵名。战国秦置。意即众列之长。有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大庶长等名,分别为二十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出征时督率诸将。职掌略同领军。三国蜀亦置。见《三国志·夏侯渊传》。官名,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领军,掌督率禁军、督率诸将。《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四年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乐,祭祀时则率属而舞。《周礼·春官》: “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