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警保处

警保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省警保处组织法》,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仍隶属于省政府。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内部组织有六科、三室:第一科,掌警察及保安部队的组织、编制、外事、交通、消防、卫生、建筑、风俗、禁烟等项警察业务及铁路、税务、盐务、森林、工矿、渔业、航业等专业警察的联系事项;第二科,掌理警察及保安部队教育及校阅事项;第三科,掌理治安、搜集情报、监督治安行政及绥靖计划,警力配备、调遣,公私武器管理,户口调查等事项;第四科,掌防空业务的计划、设施、指挥、督导、考核等事项;第五科,掌理司法警察及处理违禁出版物;第六科,掌理警察及保安部队的经理、经费以及处内的庶务、出纳,财产、公物的保管等事项;会计室,掌本处会计事务;统计室,掌本处各项统计事务;人事室,掌本处人事管理事务。警保处的人员编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凡直属机关部队人数在一万人以上,或全省县、市、设治局在八十个以上者为甲种警务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二人,秘书主任一人,秘书四至六人,科长五至七人,视导六至十人,编审三至五人,技正四至八人,人事主任、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科员四十五至八十人,技士五至十人,办事员四十至六十人,雇员四十至五十五人;总人数在一百五十九至二百五十八人之间。凡直属机关部队在六千人以上九千九百人以下,或全省县、市、设治局在五十个以上七十九个以下者为乙种警务处,设处长一人,秘书三至五人,科长五至七人,视导五至八人,编审二至四人,技正三至六人,人事主任、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科员四十至六十五人,技士四至八人,办事员、雇员各三十至五十人;总人数在一百二十八至二百一十人之间。凡直属机关部队或全省县、市、设治局个数少于乙种警务处者为丙种警务处,其人员编制又减于乙种警务处,总计人数在九十三至一百六十八人之间。此外,在一些业务比较单纯的省份,警保处的编制也可以少于丙种的最低数。

猜你喜欢

  • 大理卿

    官名。亦称大理寺卿。北齐改廷尉为大理而置,为大理寺长官,列位九卿。员一人,三品。隋朝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从三品。唐朝置一员,从三品,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详刑正卿,武

  • 典属国丞

    官名,汉置,为典属国属官,掌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参看“典属国”条。

  • 司庾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仓部。

  • 更鼓房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掌更鼓之处。以有罪内官司其事。每夜五人,轮流于玄武门楼打更。例只一更一人上楼,不许携灯,风雨无阻。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凡有罪宦官,谪司其事。每夜五名,轮流上玄武门楼打更,自起更三

  • 西摄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 蕃部下大夫

    参见“小蕃部下大夫”。

  • 弘文馆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九年(626)改原修文馆而置,隶门下省。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参议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之事。武则天垂拱(685—688)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中宗神龙元年(705)避太子讳,改

  • 豕宰

    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符子》载:“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

  • 典茶心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茶指茶食,即糕点;心指点心,与茶叶无关。典茶心掌供应果品点心,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崇玄馆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二年(743)改崇玄学置,改博士曰学士、助数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员,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德宗贞元四年(788)罢大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