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保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府治事之所。《晋书·谢万传》: 太原王述“为扬州刺史,万尝衣白纶巾,乘平肩舆,径至听事前,谓述曰”。亦作“厅事”。
官名。唐德宗贞元(785—805)以后,太子皆居少阳院,置使主管院事。文宗开成三年(838)以宦官张克已、柏常心充任。昭宗天祐元年(904)停。
即“都官郎”。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明朝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同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定满、汉各一人,从二品。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为典礼院,遂废。详“礼部左侍郎”。
官名。① 亦称户关关差。清朝户部榷关之主官。康熙四年 (1665) 裁榷关监督,交地方官委员管理。继复旧制。五十三年 (1714) 后又陆续将部分榷关交地方督抚,驻防将军兼摄。或委道员,或委知府、或委
官署名。 东汉置,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 有长、丞主其事。
官名。“同军尉”。春秋时晋国置。负责管理军队中驾车的御官及训练士卒车乘。大夫爵。《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羊舌大夫) 其为公车尉也信。”参见“军尉”。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上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三国吴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三国志·潘濬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 “襄阳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今之州都。”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州郡选举人才,铨定九品。《三国志·吴书·潘濬传》:“濬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理供给祭祀、飨食所需的醋醃食物。《周礼·天官》: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