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秃鲁花”。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杂役名。辽朝宫中置,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充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帐杂役,掌饮酒、茶、水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
古代官制从三国魏开始,即分为九品。隋朝称一品至九品官为流内,不入九品者称流外。流外亦分为一品至九品。其后沿袭此制。明清未入流者不分品级,如典吏、驿丞、吏目、闸官、河泊所大使等官。其级附于从九品。自魏以
官名。为司天台监的佐官,助理本台事务,其地位低于少监。详见“司天台”。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七年(1137),以左藏库监门官一员兼编估职事,九年专设编估官,十一年专置局,属太府寺。掌对市舶司送到香药、杂物及诸州、军所纳无用赃罚衣服等进行拣选、估价,不堪公用者送杂卖场出卖。
官名。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平、监,选用士人充任,务使能胜任职务。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若遇案情重大,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如有不同主张,则可写上各自的
官署名。明洪武时于各王府置仪卫司,掌侍卫仪仗。建文(1399—1402)时改称仪仗司。成祖初复旧制。详见“仪卫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内官尚服局置二员,从六品,掌琮玺符节。宫中女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尚服的属官,掌琮玺符节。员额二人,秩从六品。其下有典玺二人,从七品;掌玺二人,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