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科钞”。
官名。春秋置。掌饮食膳羞。王官或称“膳夫”,诸侯官只称“膳宰”。《仪礼·燕礼》: “膳宰具官馔于寝东。”郑玄注: “膳宰,天子曰‘膳夫’。掌君饮食膳羞者也。”官名。周设此官,掌君饮食。《仪礼·燕礼》:
官名。即“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即“东北面详稳司”。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以尚书省吏部考功司贡院地置吏部南院,因放置选人文书,故谓此名。
监狱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刑部为法部,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据《清史稿·刑法志》记载,此时法部监狱空虚,另设“已决监
官名。① 三国魏、晋置。佐清商令管理后宫。参见“清商令”。② 南朝梁、陈及隋初所置乐官。参见“清商署”。官名,三国魏置,为清商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南朝梁、陈及隋置,掌清商音乐及乐队与歌舞演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