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
元朝地方军府名。秩正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掌探马赤军,镇守脱思麻地区。置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元朝地方军府名。秩正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掌探马赤军,镇守脱思麻地区。置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官名。见“诸军兵马都总管府”。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1、君主。《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2、公卿大夫。《周礼·天官·太宰》:“主以利得民。”注:“主,谓公卿大夫。”3、大夫之妻。《国语·晋语二》:“主孟啖我。”注:“大夫之妻称主
官名。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二十四员,以主神御之物,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任满十二年授官。杂任职名。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凡任掌座满十二年,皆授官。
官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永备仓,属宣徽院,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定秩为从五品。掌收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尚书”条。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食官局长官。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隋改北齐清漳署为良酝署,属光禄寺,有令及丞,所属有掌酝五十人。唐沿置,令丞掌管供酒,所属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一百二十人,掌固四人。宋光禄寺有内酒坊与法酒库使,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掌追缴、收贮现审案内脏罚、脏变、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会其数以送户部,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设司库一人、库使二人,均为满员,经承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 始置,掌山东盐政。下辖二分司: 胶莱、滨乐。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