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河南少尹。
官名。南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鸿儒。官名。南宋嘉泰三年(公元1202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南朝宋太宗以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梁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陈沿置。北魏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北周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周书·萧詧传·岑善方附传》记善
太子左、右庶子别称。左庶子比侍中,右庶子比中书令,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故名宫相。指太子詹事或太子庶子。唐朝太子官属有詹事府,其长官称詹事,总理一切政务;又有左春坊、右春坊,其长官称庶子,掌管各局。
选举制度,即选人依资序叙迁。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侍中裴光庭以选人猥众,有出身二十余年而不获禄者,乃作循资格,无论贤与不肖,一概据资考配拟。凡官罢,满若干选而后集,各有差等,官卑选多,官高选少,
命妇名号。古称大夫之妻。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定外命妇名号,置以封通直郎以上、朝奉郎以下官员之妻。金朝亦置,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原王之次室封号王夫人为此。明沿置,封七品官员之妻。九品孺人。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充即充当,是近于一种特派式的任用。唐自开元以后此种任用多见于史。如开元三年(公元715年)以光禄寺卿马怀素与左散骑常侍褚无量并充侍读;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5年)遣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
见“焕章阁”。官名,宋孝宗淳熙十年(公元1183年)置。焕章阁是个藏书的地方,内藏高宗御制。其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备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焕章阁学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