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功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考功司郎中。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改考功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乾隆九年 (1744)皆定正五品。宣统三年 (1911)裁。
官名。简称考功司郎中。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改考功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乾隆九年 (1744)皆定正五品。宣统三年 (1911)裁。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清高宗时建立紫光阁,图形功臣,以表扬其名声。兆惠即以平定大小金川功,图形于紫光阁。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于内廷中置。设司正,秩正七品,以宦官为之,具体职掌不详。后罢该司。
官名。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军咨府所属四厅、盐政院、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主管各厅事。北洋政府始置,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国民党政府沿置,
学校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于甘肃。宣德十年(1435)诏令于全国各卫分置,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职专教授生徒。学生为军生,军生中有廪膳生。其制与府、州、县学略同。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官名合称。元朝中书省以右、左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共八员宰执,合称为八府。
职位低微的小官。《后汉书·栾巴传》:“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程试殿最,随能升授。”
指诸侯。因其藩屏王室,故称藩侯。曹植《与杨修书》:“吾虽薄德,位为藩侯。”见《三国志·魏书·任城陈萧王传》“植益内不自安”注。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