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猎曹
官署名。北魏置。掌皇帝出猎事务,多以他官兼领曹务。《魏书·罗结传》: “(罗伊利)除内行长,以沉密小心、恭勤不怠领御食、羽猎诸曹事。”
官署名。北魏置。掌皇帝出猎事务,多以他官兼领曹务。《魏书·罗结传》: “(罗伊利)除内行长,以沉密小心、恭勤不怠领御食、羽猎诸曹事。”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掌墁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元等置。金代六部三架阁库(吏兵两部一个、户礼两部一个、刑工两部一个)都设此官,与管勾共掌档案等,从八品,为该库副长官。见《金史·百官一》。山东盐使司也设同管勾,与管勾共同掌管“诸场发买收纳恢
见“磨勘院”。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收支工部官员的饭食银两,设司员,由工部堂官在满、汉司员中委派,无固定员额。
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
官名。金曹长官。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始置。南朝不置。北齐称金曹参军事,三师、二大、三公府皆设,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参见“金曹”。官名。见“公府金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牡马的饲养,下设典牡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