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署令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官名,掌铸钱,其长官为令、丞,属水衡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注:“如淳曰:钟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 内侍省置监为长官,改内侍曰少监,置二员,从四品上;寻更置内侍四员,同为内侍省次官。官名。唐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改内侍置,为内侍省的副长官,员额二人。参见“内侍
官名。秩正七品,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掌捞采蛤珠,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任官者子孙世袭。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隋朝门下省御府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尚衣奉御,隶殿内省。
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其太守即称之为“双头郡太守”。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
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副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