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杂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
官名,辽置,见“著帐户司”。
官署名。元朝初置于宪宗二年(1252),后罢。世祖中统二年(1262)复设,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周锴为副使,负责转运各路宣抚司征集的武器、马匹、粮草、铠甲等。次年改为漕运所。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使为通政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其佐官有少卿、左右补缺、左右拾遗等。见《明史·职官二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太平天国钱币。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三卫郎置,品秩同太中大夫(从四品),总领三卫之事。五年罢。参见“三卫官”。
官名,汉置,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免(官),待诏,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守邸与共食。”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张九龄及第。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佐理重要机密财政事件,审定全国通年出入款项,经理本部职员进退升转并本部经费诸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名。明朝于山东省间设。为本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理招练兵勇之事。专职道员名。明代于山东间设招练道,招练士兵,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事。清代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