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试

省试

即“礼部试”。


(1)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唐代初制,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须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至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 考功员外郎受应举者诋诃,玄宗以员外郎资望稍轻,遂改由礼部主持科举,定在每年三、四月间开始“省试”。入场当天,水、炭、脂、炬、餐具,均由举子自备。考试以一日为限,至晚如仍未缴卷,许燃烛,不过以三条为限,三条烛尽,即须收卷。宋承唐制,由礼部掌管科举的政令,设贡院以为考试的场所,英宗后每三年春季正月或二、三月开考。按照不同科目,第一日考诗赋或经义,第二日考论,第三日考策。合格者由贡院放榜,正式奏名朝廷后参加殿试。省试第一名称为省元。辽仿唐宋之制科举亦有省试,分诗赋和经义两种,三年一试,合格称为进士及第。金代始称礼部主持的省试为会试,元明清沿之。参见“会试”。(2)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的中级考试。分为文武两科,每年举行一次。掌管考试的官称为掌考官,由朝命选定。考取者称为举人, 癸好九年(公元1859年)改文科举人为博士,武科举人为猛士。参见“京试”、“县试(2)”。(3)北洋政府于民国四、五年 (公元1915~1916年)间实行学绩试验,于各省设“省试”,京兆试和热河试与省试相同。每四年举行一次,在巡按使所在地举行,省内俊士或其他有相当资格者均可应试,设典试官一人,由巡按使呈请大总统简派;襄校员六至十人,由巡按使选派,呈报大总统,监试官由巡按使充任。试验的科目是经说、史论、地理、文牍、现行法制大要、经济大要。录取者称为俊士,每省选士四十至八十名(特别行政区十二至二十名),呈报大总统派员复核后,交铨叙局注册并给文凭,得应文官普通考试,得充任省署、道署委任职待遇的掾属。

猜你喜欢

  • 郡贼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置贼曹,主盗贼事。郡府亦置,《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贼曹共狱捕”。所掌与公府贼曹同。设有掾、史。贼曹掾见《汉书·薛宣传》; 《金石萃编》一九《竹叶碑阴》题名有中贼曹史

  • 长江舰队统领

    官名。清朝长江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 速古儿赤

    蒙、元怯薛执事名。掌内府尚供衣服。

  • 鸿胪寺左丞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分左、右,各一人,从六品,同左、右少卿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中曾升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 法物库

    ①辽、金、元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属太常寺。金属兵部,掌卤簿仪仗、本辂、法服等事,设使、副使领库事,秩从六品、从七品; 下设直长,正八品;章宗泰和三年(1203)罢。曾兼领大乐署,海陵王贞元二年(115

  • 厅同知

    官名。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通判的办事处所。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通判区别开来。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不便设县或府,乃设厅,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于是厅就成为

  • 佐领

    ①清朝八旗组织之基层编制单位,即“牛录”。②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牛录之长官,满语称牛录额真、牛录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佐领。定制: 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零四人,汉军二百

  • 右文殿修撰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 五帝

    五帝指传说中的五位国君,具体是哪五位君主,其说有三:1、太昊、神农、黄帝、少昊、颛顼。2、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3、少昊、颛顼、帝喾、唐尧、虞舜。《汉书·扬雄传下》:“复三皇之田,

  • 北京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员额品秩依旧,十八年罢。详见“北平道监察御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