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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学

宋朝学校职事名。北宋太学设四员,南宋二员,掌太学生学籍及进出门登记簿,兼治斋仆不尽职者。徽宗时曾置命官直学,与职事直学并存,不久省罢。州、县学亦设,各一至二员,差进士或州学生充任,掌本学钱粮。宗学、武学亦设,职责与太学直学略同。


(1)宋中央所属学校职事名。太学的直学属于前廊,员额北宋四人、南宋二人,掌管太学生的学籍、进出门登记簿,惩戒不尽职的斋仆。徽宗时曾派命官担任直学、与职事直学同时任用,不久省。宗学、武学亦置直学,其职任与太学同。(2)宋地方学校职事名,设于州、县儒学,选派进士或州学生担任,员额一至二人,管理本学钱粮。(3)元代书院中设直学一人,由官府派充,掌钱谷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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