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军寨统领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为南京诸司之一。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为南京诸司之一。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
官名。清朝光禄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设,由皇帝特简,无常员。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后,特简满大臣一人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见“税务处”。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官名。①秦、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始置五经博士。初秩比四百石,后升比六百石。除原有议政、制礼、藏书、顾问应对等职能外,又增学官职能,掌策试
爵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五品。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改,五年复名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即“详定编敕所”。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军官,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