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电政司

电政司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全国电政,凡官商电报局则例、线路规章、万国电政联盟条款,以及城市电话、电灯各事皆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六人。


官署名。(1)清末置,属邮传部。掌全国电政。举凡官局、商局的则例,海线陆线的规章,万国电政联盟的条款,以及电话、电灯等有关电政各事均为其所掌。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六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八、九品录事无固定员额。司内分设营业、监理、编订、交涉、总务五科,以分理本司事务。宣统时编订、总务两科裁并。(2)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工务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 一、管理电话、电报及其他交通电气业;二、监督民办电话及其他交通电气业。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次年改为邮传司。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亦置电政司,专管电讯,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参见“邮传司”。

猜你喜欢

  • 国民政府参事处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参事、处员、书记官、书记等员。参事承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命,分办或合办特交事件,并得随时拟具政务革新意见,提交参事会议讨论,并向国民政府委员会建议

  • 礼部南库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储藏各省解部的试卷及暂储各处缴回的旧印、封王金册、赏赐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物。本库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无固定员额。

  • 集贤殿书院侍读直学士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 兰台待郎

    官名。见“兰台”。

  • 行中书省丞相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 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 两使判官

    节度判官、观察判官合称。与留守判官同为选人最高一阶。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重定选人阶官,换承直郎。

  • 乙室大王

    即乙室部大王。即“乙室王”,见此条。

  • 公主府家令

    官名。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一人,正七品,总管公主府事务。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改家令为中使,以宦官充任。

  • 直隶河道总督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