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诸杂署令
官名。三国魏置,秩第八品,掌诸杂署事务。
官名。三国魏置,秩第八品,掌诸杂署事务。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宋朝宰相之俗称。1、汉朝丞相公孙弘引见贤人的小门。《汉书·公孙弘传》:“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注:“师古曰:閤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国民党的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执行,考核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工作制度或工作原则,实行所谓“统一的设计”、“分别的执行”、
见“印经提举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多省称为大冢宰。为居六官之首的天官府长官,员一人,正七命。职掌宫廷供奉侍御以及全国财政收支、赋役收入,百官俸给等事务。如加“五府总于天官”之诏命,则可总摄百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参看“户部侍郎”条。
即“耆长”。
即“四门助教”。学官名。见“四门学”。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①基层行政官吏,五家之长。《管子·小匡》: “制五家为轨,轨有长; 十轨为里,里有司。”②军队下级官吏。《国语·齐语》:“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
(1)宋称解试为秋试。宋制,每三年举行一次的解试,定在省试前一年的八月十五日开科,因称解试为秋试。(2)明清时乡试亦每隔三年在八月份举行,亦有秋试之称。参见“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