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唐代的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御史台。高宗龙朔二年,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秘书省为兰台,御史台为宪台,合称五台。见《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
僧官名。(1) 中央设置,相当于僧正。南朝宋泰始元年(公元465年)明帝诏僧瑾为“天下僧主”,管辖全国僧尼。南齐沿置,永明元年(公元483年),武帝敕玄畅、法献同为僧主,“分任南北二岸。”南齐末,以法
清朝对庶常馆中由大臣充任“教习”者之俗称。以别于由翰林官担任之“小教习”。额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凡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等俱得派充。掌教习庶吉士满、汉文课程。参见“庶常馆”。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始置。无定额,奏任。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
官名。一名内谒者令。西汉属少府,掌宫内卧具帷帐,有丞。东汉以宦者为之,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有左、右丞各一人。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内者长官,俸六百石,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左右丞各一人,从官录事一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陪都洛阳增置,初有国子学、太学、四门、书学、算学,玄宗天宝九载(750 )置广文,宪宗元和(806—820)初置律学,学官、学生分为京师、东都两地教授。
①官署名。北魏始置,隋朝以后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北魏始有礼部,王䛯曾任礼部尚书,然其制不详。 西魏置, 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 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从三品。
官名。“转运判官”之简称。宋朝始设,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后代沿置。金朝为都转运司 (中都路) 及转运司 (其余各路)
武官名。明初三千营下分五司,各置坐司官一人,掌理本司事务。又神机营每军(哨、掖)之下各分四司,亦各置坐司官一人,掌理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