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乙字库为明代内府十库之一,内贮胖祆、战鞋、军士裘帽;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掌管帽务。见《明史·职官一·户部》。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州长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钩盾令副贰。西汉置五员,东汉置一员,又于永安宫、苑中离宫、果园、鸿池、南园等处各置丞,分领其事。秩皆三百石,以宦者充任。三国魏沿置,九品,又于邺玄武苑设丞。西晋稍减其官。东晋以后无闻。北魏仍置。北齐、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分辖二十五小营。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分辖十五小营,缺出,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次官,各置二员,从四品下。
见“通进银台司”。
官名。东汉末置,郡府属官,掌教授生徒,不常设。三国魏郡府、东晋大将军府曾置。南朝宋豫章王立左学,设此职位比州西曹。南齐王国学馆亦置。皆由文学之士充任。官名,东汉末置,为郡守属官,不常设,掌教授诸生。其
官名。辽置,即惕隐。见“大惕隐司”。
1、爵名。金改县为郡伯,一品称郡王,二品称郡公,三品称郡侯,四品称郡伯。见《金史·百官一》。元代爵分八等,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元史·百官七》。2、知府的别称。因知府掌管一郡,相当于古代的方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