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炭局大使
官名。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置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属宣徽院。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提举司,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定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为主官,大都一人,上都二人;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下设副使各二人;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官名。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置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属宣徽院。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提举司,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定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为主官,大都一人,上都二人;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下设副使各二人;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为三部勾院所属机构之一,上隶三司。参见“三部勾院”。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位在守阙赞者下。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归属少府,秩六百石,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族事务,属吏有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官名,东汉置,属少府。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六百石,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阿克苏回城事务。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候率下大夫佐官,正三命。官名。见“武候率下大夫”。
见“诏”。①
官名。三国魏置,为统领千人的将领,一说即校尉,六品。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名,三国时魏有此官,为统领千人的将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从六品
文书名。下行文。明朝大多作为派遣官、役执行某种公务时的凭证,如兵票、火票、差票等。清朝沿之。中期以后,一些官署的官员常以此代替牌向下行文,成为向属下发布命令、指示的文书。
即月奉,详“月奉”条。按月支付的薪俸。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参见“薪给制”。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清代总督的尊称,又称制台。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参看“总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