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要
掌握大权居要位的官吏。《后汉书·皇后纪·安思阎皇后》:“于是景为卫尉,耀城门校尉,晏执金吾,兄弟权要,威福自由。”
掌握大权居要位的官吏。《后汉书·皇后纪·安思阎皇后》:“于是景为卫尉,耀城门校尉,晏执金吾,兄弟权要,威福自由。”
官名。北周置。一说正式职名作小胥附下大夫。佐胥附大夫统所部禁兵。见《隋书·于玺传》。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置,以大理少卿崔纵充任,与汴东两税使总天下山泽之利。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官名。西汉置,为皇后之卿。掌宫门卫屯兵。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官名,汉置,为丞相府属官、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主郡国上计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之属官。又称“协理事务章京”、“印房章京”。雍正十三年(1735),省左、右司掌关防章京设。乾隆元年(1736),复定员设,满洲旗各八人,蒙古旗各四人,汉军旗各六人,共一百四十四
选官制度。清朝对因保举而由军机处记名者之称呼,以别于吏部之“存记”。凡此等人员升官得缺较易。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掌管出纳文书等事,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类似后代的“办公室主任”,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经历》、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
武官名。明初有带刀舍人,后上直亲卫中府军前卫置带刀官四十人,旗手等二十卫置带刀官一百八十人,轮番带刀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