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夏官府吏部长官,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下设小吏部上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四命。任此职者见《隋书·卢恺
官名。西晋置于西北地区,统兵,多由郡太守兼任。武帝咸宁五年(279),马隆以武威太守兼此,统兵伐凉州虏帅树机能。参见“护军”。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管理马厂之事。前藏设六品官二人,后藏设五品虚衔一人。缺出以大营官、边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司马厂事务。
大司农属官。西汉武帝时置数十员,分部管理郡国均输、盐铁之官。平帝元始元年(后1)置十三员,人部一州,劝课农桑。皆属临时差遣之官。东汉定置一员,管理大司农所掌国库,秩六百石(一说千石)。三国魏亦置,七品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诸王宝符牌。
银行名。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在“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的特许下,以特税(鸦片税)为基金,设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办理农贷和农业投资,实际上是为地主、富农放高利贷提供资金。总行设于汉口,并
清朝按察使之别称。
即“太子步兵校尉”。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二员,正一品,位同夫人,咸亨二年(671)废。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赞德二人以代夫人,秩正一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