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务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调补、委署、更名,各旗员世爵、世职之承袭,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仪处、休致、请俸、告退、养赡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调补、委署、更名,各旗员世爵、世职之承袭,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仪处、休致、请俸、告退、养赡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
官名。清朝中书科之职官。乾隆(1736—1795)间置,满州一人充任,从七品。掌缮书诰敕。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忠勇将军”等号,班阶略升。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讲经,缺出由左觉义升补。
因犯罪被罢官。《晋书·石崇传》: “伏待罪黜,无所多言。”
官名,汉置,原名郡尉,景帝中二年更名郡都尉,俸比二千石,佐郡太守典武职甲卒,掌治安,防盗贼。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尉》,《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官名。战国时,秦及三晋诸县均有尉,郡当亦有尉。秦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征伐。《后汉书·陈俊传》:“其秋,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别击金门、白马贼于河内,皆破之。”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陈俊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官署名。秦置,属太仆,有长、丞,主皇帝乘马。西汉因之。东汉省。官署名,秦汉皆置,掌养御马,其官为长、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橐泉”条。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