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谕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学由任满并考试合格之直学选充,任满后考查合格者再升学正、山长。明朝置为县学正官,不入流。每县一人,掌学政,教诲生徒。清朝沿置,改正八品。
官名。元明清县学的教官称教谕,掌文庙祭祀,训诲所属生员。见《明史·职官四·儒学》、《历代职官表·第四十六表》。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学由任满并考试合格之直学选充,任满后考查合格者再升学正、山长。明朝置为县学正官,不入流。每县一人,掌学政,教诲生徒。清朝沿置,改正八品。
官名。元明清县学的教官称教谕,掌文庙祭祀,训诲所属生员。见《明史·职官四·儒学》、《历代职官表·第四十六表》。
本指同官僚属,泛指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八品, 员额一人,以孔子后裔承袭。
专门培养官吏的学校。战国秦立。负责对学童进行读写文字的教育。《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非史子殹(也),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侯。见“六爵”。
官衔名。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称知制诰。玄宗开元(713—741)以后,或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官领其职,称兼知制诰。其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即加此衔,专掌内制,草拟机密诏令; 以他官兼者则掌外制,起草政府
①官名。周朝及晋等诸侯国置。为宾主宴会监礼官。《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郑玄注:“作,使也。礼乐之正,既成,将留宾,为有懈怠,立司正以监之。”《国语·晋语一》:“公饮大夫酒,令
官名。元置,《元史·河渠志一》载:“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七月六日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视,如有阙破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称为选贡,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参见“拔贡”、“优贡”。
官名。掾史,即“属吏”。自汉以后,中央及州县皆置掾史。户曹掾史,掌起草文书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