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使
官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每省一人,正三品,作为督抚属官,位布政使之次,提法使之前。掌总理全省学务,选用僚佐,旌别属官,管理驻防学务,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
官名。清置,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每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每省一人,正三品,作为督抚属官,位布政使之次,提法使之前。掌总理全省学务,选用僚佐,旌别属官,管理驻防学务,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
官名。清置,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每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振济行政事务。将振务委员会主管事项及内政部主管的振灾救贫及其他慈善事业,暨行政院难民救济总会所办事项并归办理。内部分置三处,以数
官名。见“营缮监”。
即“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以最与殿二等考核官吏的办法。秦代始将官吏的考核列为课,考课时间定在每年正月,考课等第分最与殿两等(亦即上下两等),获最者给予奖励擢升,获殿者给以笞罚。在考课的业务标准方面,则按不同部门分别规定:对农村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六、七品不等,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奏补。协同军医长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官署名。元置于诸路,专管本路军队。管军在千以上者为上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一人,万户一人,俱正三品,副万户一人,从三品。管军五千以上为中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万户各一人,俱从三品;副万户一人,正四品。管军三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放牧六牲,以供祭祀。《周礼·地官》:“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供祭祀之牲牷”,“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 凡
指执法严酷的官吏。《史记》有《酷吏列传》,《汉书》、《后汉书》也有《酷吏传》。西汉著名酷吏有郅都、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杜周、尹齐、杨仆、减宣。东汉则有董宣、樊晔、周纡、阳球等。酷吏
①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诸道方镇置为监军使院长官,以宦官充任,一般任三年,掌“监视刑赏,奏察违谬”,属有副使、判官、小使等,并掌握部分军队。各支郡镇兵,别有品秩较低宦官监临。平时出征,偏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