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置。余子,嫡长子之弟,亦称众子或庶子。余子啬夫,管束和役使余子的长官。三晋官印《簠斋古印集》第四三号:“余子啬夫”。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乌桓人对辽东属国长史公孙瓒的别称。属国长史,掌郡丞及郡国都尉之职事,既佐郡守掌郡政,又兼掌兵事。《后汉书·公孙瓒传》:“瓒还郡,举孝廉,除辽东属国长史……瓒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皆乘白马,以为左右翼,自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元代选任官员,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汉人是不得与闻的。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色目
见“正印官”。
官名。三国蜀置。《晋书·陈寿传》:“仕蜀为观阁令史。”官名,三国蜀置,其职不详。《晋书·陈寿传》:“仕蜀,为观阁令史。”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令选用有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仪卫之事。原称龙翔军,海陵王正隆二年 (1157) 改名神卫军,世宗大定二年 (1162) 改称拱卫直使司。设使、副使统领司事。大定五年,以使为都指挥使,副使为副都指挥使,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小使臣充任。参见“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