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羌戎校尉
官名。北魏置。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前期多以征西、安西将军领此职,统兵,镇凉州或敦煌,兼任当地军事长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北魏置。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前期多以征西、安西将军领此职,统兵,镇凉州或敦煌,兼任当地军事长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出缺,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明朝拣选,三年一次。清朝定制,在京满洲、蒙古司业,太常寺、陵寝衙门读祝官、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各省督抚奏准拣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行政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九年复置。
官名。北魏置。《周书·周惠达传》:“正光(520—525)中,(肖) 宝夤为关西大行台,又假(冯)景陵江将军,领大行台都令史,从宝夤征讨。”职掌同尚书都令史。参见“大行台”。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掌理议、决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官署名。南朝梁置,属东宫。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