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官名。见“公府仓曹”。
宋朝官员的各类官衔,如寄禄官、散阶、差遣、封爵、食邑、勋、服色、功臣号及加职等,按一定顺序排列,称结衔。北宋前期,差遣多系于寄禄官前,带职学士也如是,唯宰相兼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者,以及待制、修撰,则
官名。秦及西汉置之。属少府,为中书谒者令副贰。官名,秦和西汉皆置,属少府,为中书谒者令之副,掌佐令选署和上奏下达尚书曹文书。参看“中书谒者令”条。
官署名。掌亲王府事务。辽朝为南面官署置内史、长史、参军等职。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甘麻刺于漠北,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司于京城,升正二品。设内
王庭,也写作王廷,即帝王视政的殿庭,也泛指朝廷。《周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疏:”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三国志·魏书·
官署名。北宋初年,有三司粮料院,以三司大将为都粮科使。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京官充任在京都粮料使、西京粮料使。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分立诸司、马军、步军三粮料院。后马军与步军粮料院或合成分
宋朝吏部尚书省称。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官署名。辽朝置。掌辅导诸王学习经史,收藏管理诸王府典籍等事。设教授、伴读等职。
官名。中书省掌管文书的低级官吏。三国魏置,八品。西晋、南北朝沿置,品秩皆低。至隋、唐降为流外吏职。官名,三国魏置,属中书省,掌管文书,八品。其后,晋和南北朝皆沿置;隋、唐也置,但降为流外官吏。
官名。见“诸军兵马都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