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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县公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郡公下,一品。南北朝沿置。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置为九等封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一品,食邑三分食一。北齐二品,四分食一。北周食邑五百至四千七百户,命数不详。隋朝置为九等爵第五等,从一品。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仍为第五等爵,不加实封者实际并不食封。宋朝置为十二等爵第八等,食邑二千户以上。


爵位名。南朝梁始置,与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同为二品。陈制同梁。北齐开国县公与散郡公同为二品。唐制开国县公地位在开国郡公之下,秩从二品,食邑五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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