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俸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年(1906)设。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京内外王公官员及驻防官兵俸饷、养廉、养赡、红白事赏以及各衙门经费事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置京俸科、外俸科、养廉科、恤赏科、庶务科,以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年(1906)设。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京内外王公官员及驻防官兵俸饷、养廉、养赡、红白事赏以及各衙门经费事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置京俸科、外俸科、养廉科、恤赏科、庶务科,以分理本司事务。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宋朝第四等、第五等或第三、四、五等),赐同出身,下出身一等。有同三传出身、同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等名目。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科举同
官名。唐末始置。五代后梁于开封府置,左、右各一人,以牙校充任。宋朝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皆置,各左、右一人,为军巡院长官。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士人,增设左、右军巡判官为副职。掌京城
官名,汉置,为将作少府属官,掌治宫室。成帝阳朔三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条。
内官名。亦作倢仔。西汉武帝始置; 位次皇后,视上卿,比列侯。元帝增设昭仪后,位次昭仪。东汉初废。汉末魏国复置,位王后以下第三等。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定为视中二千石。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录,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
官名。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旅贲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旅贲率中士,右旅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